2015/11/11

建築執照期限 農舍申請的時效

建築執照期限 農舍申請的時效 

農舍申請的時效   若申請農舍或農機市等..核准後,必須多久搭建完成?有時效性嗎?我想知道的是,可以先申請然後等個2年3年後再搭建嗎?
依照建築法!建築執照申請後>>需於一定時間內建築完成否則執照作廢!<<<<詳列以下建築法規定供你參考>>>>建築法第五十三條 直轄市、縣(市)(局)主管建築機關,於發給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時,應依照建築期限標準之規定,核定其建築期限;建築期限標準,由省市)政府於建築管理規則中定之。
前項建築期限,承造人因故未能如期完工時,得申請展期。但以二次為限,每次不得超過六個月,逾期執照作廢。
第五十四條 起造人自領得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之日起,應於六個月內開工;並應於開工前,會同承造人及監造人將開工日期,連同姓名或名稱、住址及證書字號及承造人之施工計畫書,申請該管主管建築機關備查。


起造人因故不能於前項期限內開工時,應敘明原因,申請展期。但展期不得超過三個月,逾期執照作廢。
第一項施工計畫書應包括之內容於建築管理規則中定之。
依據上述規定!請您於建照申請後注意建照之>>有效期間<<並適時辦理>>展延<<<<以免執照失效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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