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屋重建如何申請?有何費用?台北縣建築執照查詢
房屋重建如何申請?有何費用? 我住在三重市幸福戲院附近,最近整條街的房子有很多都拆除重建,但聽說有的是沒有申請就自己拆除重建,不知道這樣是否可行有沒有風險?請問:1.如果要申請拆除要如何申請?到哪申請?申請需要費用嗎?大約多少呢?
2.不申請自己請人拆除,然後重建有沒有什麼問題呢?
3.查詢知識+說老房子要重建必須申請建照,但有建築物必須先拆除,那建照到哪申請?申請需要多少費用呢?
4.老房子的增值稅都很高,如果申請重建後是不是增值稅歸零重新算起呢?
建築法 第 9 條 本法所稱建造,係指左列行為:
一、新建:為新建造之建築物或將原建築物全部拆除而重行建築者。
第 28 條 建築執照分左列四種:一、建造執照:建築物之新建、增建、改建及修建,應請領建造執照。
二、雜項執照:雜項工作物之建築,應請領雜項執照。
三、使用執照:建築物建造完成後之使用或變更使用,應請領使用執照。
四、拆除執照:建築物之拆除,應請領拆除執照。
第 29 條 直轄市、縣 (市) (局) 主管建築機關核發執照時,應依左列規定,向建築物之起造人或所有人收取規費或工本費:一、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:按建築物造價或雜項工作物造價收取千分之一以下之規費。
如有變更設計時,應按變更部分收取千分之一以下之規費。
二、使用執照:收取執照工本費。
三、拆除執照:免費發給。
Q一、拆除要如何申請?到哪申請?申請需要費用嗎?大約多少呢?
1..申請拆除執照應備具申請書,並檢附建築物之權利證明文件或其他合法證明。
(第 79 條)
2..拆除執照及建造執照都在台北縣建築管理課
3..拆除執照:免費發給。
Q二、不申請自行請人拆除?
未合法申請拆除,對建管單位而言 . 該土地之地上物並未消滅因此無法核發新建之建築執照
Q三、建照到哪申請?申請需要多少費用呢?
1..拆除執照及建造執照都在台北縣建築管理課
2..按建築物造價或雜項工作物造價收取千分之一以下之規費
Q四、重建後的土地增值稅?
原地重建並不涉及土地買賣 . 因此無土地增值稅問題 . 不需繳納
參考資料 http://law.moj.gov.tw/Scripts/Query4B.asp?FullDoc=所有條文&Lcode=D0070109
建議您找合格代書,多問幾家,或可到市政府服務台問問,反正貨比三家不吃虧,坊間代書業良莠不齊,有些甚至可能洩漏個人機密,不可不慎。
建議您找合格的建築師,可解決上述所有問題,
一、拆除費用若以台中地區水準,獨棟全拆的話約15萬元
二、房子拆除正常要申請「拆除許可執照」,才可方便日後再原地興建新屋使其合法化,若巳取得拆照在拆除建築物時就必需依照環保局及建管單位的列管。
如果拆後要重建,那一開始就找合格的建築師,申請拆建合併的許可。
若不請拆照就不會准你建照。
三、同上,費用應會在拆除興建中吸收
四、我不會,但增值稅是指土地吧?不該是指房子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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